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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當人頭 台師大教授涉A研究費 這位老兄去年就出過包了

#1 已離線   TemplarAlex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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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4 May 2007 - 10:32 PM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7.05.25 03:29 am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教授曹士林被檢舉涉嫌向廠商索取假發票,持向行政院國科會、教育部詐領研究計畫費二百多萬元。檢方昨天率人搜索台師大光電所及曹住處,曹士林表示今天會到案說明。

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俞秀端昨天率領台北市調查處幹員,除了搜索台師大光電所,還搜索曹士林住處及多家配合虛開發票的電子科技廠商,查扣一些帳證,約談十名廠商到案,訊後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移送檢方複訊後飭回。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曹士林有多研究計畫獲得國科會、教育部核准,自九十一年到九十五年間,找研究生當人頭,要求學生到泰華科技等販售光電零件的商家,以小額金錢購買器材,索取超額發票。為符合採購規定,曹士林要求每次開立的發票金額不可超過萬元。

據調查,與曹士林「配合」的廠商約廿家,待假發票金額累積到一定額度,曹士林再向國科會、教育部詐領研究補助經費。他不定時發給這些人頭數千元到一萬元不等的「獎勵金」。

台北市調查處先約談這些研究生到案,查出曹士林光是在九十三年間,向國科會詐領的金額就有兩百五十萬元。這些錢用來購買器材,做為私人器具使用。

記者昨天未能和曹士林連絡,無法獲得他的說法。去年有研究生向媒體投訴,指控曹士林的做法不當,當時他強調自己沒有違法。

http://udn.com/NEWS/...2/3860253.shtml

==============================================================================

踢爆 名教授假發票詐44萬 向國科會教育部請款私用

蘋果日報 28/10/2006

【陳揚盛╱台北報導】多名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研究生向《蘋果》爆料,指控該系所教授曹士林二○○四年起即多次持假發票詐領國科會、教育部研究計劃費,再移做購買光功率測量器等私人儀器,據爆料者提供的五十五張發票及錄音等證據,曹至少已詐領四十四萬四千一百四十三元,爆料者更指詐領金額應達一百四十多萬元,挪用購買私用儀器達二十一項。

教部徹查
教部表示將徹查,若屬實將撤職並追回款項。律師王啟安表示,若投訴屬實,曹已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萬元以下發票避法規
曹士林畢業於台大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專長光電工程、物理,二○○五年曾獲台師大「資深優良教師」表揚;他在校評價兩極,同所助理教授楊謝樂說曹平易近人,但其學生則說曹經常做一些表面功夫的事。

曹士林本人現於德國演講,對爆料指控先強調自己沒違法,但《蘋果》越洋告知握有他指使學生購買假發票的錄音等證據後,隨即希望能大事化小,「否則後面衍生的事會很麻煩。」

據查曹士林自二○○四年起共有三項國科會、一項教育部研究計劃被核准,補助費分別為一百八十一萬元、六十三萬元。爆料者說,曹以上述計劃進行五鬼搬運。曹要求假發票須開焊針耗材等名目,單張金額須一萬元以下,以規避耗材發票超過一萬元須附估價單的《採購法》規範。

爆料者並說,曹要求其指導的十四名光電所研究生,須當其國科會計劃研究助理「人頭」,每個月由國科會撥款到曹私人帳戶。曹士林則對《蘋果》解釋,這是為把錢集中,但會依研究生表現發兩千至一萬兩千元。不過國科會工程處表示,曹此舉已違反研究計劃補助規定。

儀器商坦承供假發票
一名儀器商受訪時坦承曾應曹士林的研究生要求,多次開立假耗材發票。台師大會計室第一組組長柯淑絢表示,教授只要拿得出發票,就會依發票金額撥款,沒多餘人力查核。教育部顧問室專委劉文惠則表示,將會徹查,若曹涉不法,不僅恐被撤職,相關款項也將追回。
台師大光電所所長洪姮娥表示,過去從未聽聞這些事,但說她曾建議曹士林不要什麼事都要學生做,因為看得出其所發表的論文深度、水準很低。台師大校長郭義雄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受到任何相關訊息。


教授報假帳事件簿

2003/08
開始要求其指導研究生配合找廠商開立假發票。

2004~2005
主持國科會三項研究計劃,補助金額共181萬600元。

2003~2006
主持教育部研究計劃,今年度補助63萬元。

2006/05
曹士林每周一次在光電所415教室召開「假發票大會」,追蹤並分配學生找廠商開立假發票。

2006/10
遭踢爆曹士林以假發票至少已詐領140多萬元,款項則挪用購買21項私用儀器,並要求研究生將研究助理費用統一匯到其私人帳戶。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科會、爆料者

曹士林小檔案
年齡:41歲
學歷:台大電機工程博士
經歷:曾任淡江、輔仁、元智講師及兼任副教授,現任台師大光電所教授
研究領域:光電通訊類
曾獲榮譽:2005接受連續任教滿十年資深優良教師表揚
資料來源:台灣師大

http://apple.1-apple...;Art_ID=2988791

本篇文章已被 TemplarAlex 於 24 May 2007 - 10:33 PM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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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離線   Londoner2005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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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30 July 2007 - 01:25 PM

這個數字算是很小的.

有些人A的是幾十,幾百倍.

大家都心知肚明.

心照不宣比較好,

因為幾百個知道真相者

都怕變成尹清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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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離線   大長金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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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 October 2008 - 03:15 AM

檢視文章引用框(Londoner2005 @ Jul 30 2007, 02:25 PM)

這個數字算是很小的.

有些人A的是幾十,幾百倍.

大家都心知肚明.

心照不宣比較好,

因為幾百個知道真相者

都怕變成尹清楓.


罔顧學生權益 師大數位影音學程 開學才喊停
陳君薇 2008/10/13
師大開學第四天,臨時以手機簡訊通知學生課程停開,讓修課學生措手不及。
新任教務長洪姮娥八月上任,對此四千萬將另作規劃呈報教育部,不再包含學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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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已離線   fantaisieimpromptu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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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圖片  發表於 17 October 2008 - 02:28 AM

檢視文章引用框(TemplarAlex @ May 24 2007, 11:32 PM)

台師大光電所所長洪姮娥表示,過去從未聽聞這些事,但說她曾建議曹士林不要什麼事都要學生做,因為看得出其所發表的論文深度、水準很低。台師大校長郭義雄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受到任何相關訊息。

2006/05
曹士林每周一次在光電所415教室召開「假發票大會」,追蹤並分配學生找廠商開立假發票。

曾獲榮譽:2005接受連續任教滿十年資深優良教師表揚

http://apple.1-apple...;Art_ID=2988791


如果論文深度、水準很低的話,曹士林就根本沒有盡到當教授的責任…
購買器材應該只是說詞
而且這是師大,他的學生都是未來的老師,道德標準應該高一點。

本篇文章已被 fantaisieimpromptu 於 17 October 2008 - 02:32 AM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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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已離線   Hyz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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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 October 2008 - 01:17 PM

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當然,該教授這麼做的確是規避且違反了法規制度上的規定。
但,如果他因此收集的研究費真是拿來購買其他研究上所需的儀器設備,那我想這裡顯示了教育部或是國科會的研究計畫補助辦法中,的確有不盡現實的地方。否則,教授又何須如此巧立名目去獲取資源呢?這又不像是機密軍購案,有何不可以曝光的政治交易跟角力。特別是報導中指出了他利用[耗材]的發票去申報,用以換取[設備]。印象中,很多研究計畫在設備費一項都很不容易通過,所以教授只能利用耗材的經費去買自己需要的設備?!我是不明白光電這領域的研究狀況,不過我想,如果缺少必要的設備,一些實驗應該很難獲的想要的結果吧。研究案中學生助理費的挪用,我想也是為了要補足這個設備所需的資金缺口。至於教授有沒有苛扣研究生研究費用,這到是要看現實情況而定。有些時候,研究生真的只是掛名當人頭而已,並沒有在該研究案中扮演重要或是應有的角色與工作,教授重新分配研究生之研究費,恐怕也有此重新衡量個人實際貢獻之因素在內。
如果這些錢沒有進到教授個人戶頭,從事個人消費活動。那這事件所反映的恐怕不是教授貪污的問題,而是顯示了國家在支援研究計畫上的規範與現實脫節。在台灣當前一片反貪腐的熱潮中,在急於指責教授貪污之前,也許可以看看這現象的背後,也許還有其他的問題值得我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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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離線   arthur_lin33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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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7 October 2008 - 08:05 PM

檢視文章引用框(Hyz @ Oct 17 2008, 09:17 PM)

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當然,該教授這麼做的確是規避且違反了法規制度上的規定。
但,如果他因此收集的研究費真是拿來購買其他研究上所需的儀器設備,那我想這裡顯示了教育部或是國科會的研究計畫補助辦法中,的確有不盡現實的地方。否則,教授又何須如此巧立名目去獲取資源呢?這又不像是機密軍購案,有何不可以曝光的政治交易跟角力。特別是報導中指出了他利用[耗材]的發票去申報,用以換取[設備]。印象中,很多研究計畫在設備費一項都很不容易通過,所以教授只能利用耗材的經費去買自己需要的設備?!我是不明白光電這領域的研究狀況,不過我想,如果缺少必要的設備,一些實驗應該很難獲的想要的結果吧。研究案中學生助理費的挪用,我想也是為了要補足這個設備所需的資金缺口。至於教授有沒有苛扣研究生研究費用,這到是要看現實情況而定。有些時候,研究生真的只是掛名當人頭而已,並沒有在該研究案中扮演重要或是應有的角色與工作,教授重新分配研究生之研究費,恐怕也有此重新衡量個人實際貢獻之因素在內。
如果這些錢沒有進到教授個人戶頭,從事個人消費活動。那這事件所反映的恐怕不是教授貪污的問題,而是顯示了國家在支援研究計畫上的規範與現實脫節。在台灣當前一片反貪腐的熱潮中,在急於指責教授貪污之前,也許可以看看這現象的背後,也許還有其他的問題值得我們的關注。


這個事件也許又是一個制度殺人事件
例如
之前我申請一個衛生署的研究計畫
他就規定
行政院衛生署委託研究計畫經費使用範圍及編列標準
備註:因本預算並未編列資本門,故不得採購儀器設備,但可採租用方式辦理

資料來源
http://www.nhri.org....peneseTable.doc

從事研究工作者當然希望不用租或買儀器就可以把研究做出來
但是很多的研究在租不到儀器時就非要購買一些儀器不可
所以
在此制度下也許是這位老師違反了政府單位的豬頭規定

但回過來我們是否應該去思考
如何定義光功率測量器是私人儀器?
亦即這位老師有搬回家嗎?或者放在研究室不准許他人使用嗎?還是放在自己的研究室但供大家使用?
如果沒有買這個儀器,是否研究計畫就無法完成?或者購買此儀器是要做更進一步或相關之研究?

我只能說因為政府單位想出了一些為了提升研究水準的一些豬頭措施或想法
反而把台灣的研究文化搞得大學老師都要想盡辦法壓榨碩博士班學生然後掛名或者甚至作假
例如
這篇
學術倫理不能只要求年輕人
資料來源
http://forum.nta.org...read.php?t=6885

我預計不久的將來
有大學老師在撐不下去的情況下而出來爆料的時候
台灣學術界將會爆發更有可看性的問題
就是
產學合作
這個台灣學術界大多數人一起作假的大醜聞
試問
真的每年有那麼多的企業需要或願意花錢來和大學合作做研究案嗎?
It is more blessed to give than to receive (Acts 20:35).
There can be miracles when you 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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