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絡了WP客服單位後,接電話的人員查了我的申請資料和他所知的Police registration資料後,跟我說了如下的話
因為我國籍上填了Taiwan (ROC),也就是China,所以根據規定China的人民要去警局登記。
我聽了傻眼一再告訴他,台灣和中國的不同,但他就是不與理會,只是遵循他所知道的法規,
我提出的所有問題和詢問他的意見,他只說了因為我週六才拿到護照和信件,所以七天可以從今天算起,但我要是不去警局登記,就是違法,我若是硬要不理會的話,就要自行負責後果!
隨後打電話去台北駐英代表處,相關人員得知情況後,立即幫我查詢資料,並轉交我的資料給外交部受理!(沒想到雪球越滾越大...)但還是建議我該如何和英國人員聯繫處理,台灣外交部需要時間但會協助處理。
他們幫我找了以下這個網頁Table 2A 說明台灣和中國的不同
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policyan...ules/appendixa/我隨即又打電話去WP,又為同一人接電話,他看完這個連結後,卻跟我又說了如下的話:
這個表格中指的是過去薪資的換算,和警局登記規定事項無關!
我又問他那是否可以請英國駐台的貿易文化協會介入處理,因為他們之前有處理前例!
他也是冷淡地說你要做什麼都是你的決定,但我跟你唯一可說的就是要按照上面的規定七日內去警局登記,否則後果自負!
當我又說起台灣非中國時,他一副關我何事,別再鬼打牆的態度跟我說這事情我們已經談過了,他能說得就是這麼多,我不滿意的話可以去做嚴重的申訴和抗議!
打電話去警局相關單位兩次,都留下連絡電話,但一直沒接到回電!
接下來要寫信去BTCO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在台灣,由於他們有受理辦理並更正簽證的前例,希望他們能及時介入協助處理!我也會請家人代為打電話連絡他們協助!
此事學得的教訓就是
台灣人在和英國內政部申請各項官方文件時,切記只要填寫TAIWAN就好,千萬別學我自作聰明加了這個世界上都不承認的簡稱國家的字母ROC啊!